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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消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要求

推出“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是消防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要求,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三自主”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即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一承诺”即承诺本场所不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和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9类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

二、及时组织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为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建筑(场所)及其配套设施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建筑(场所)及其配套设施承担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使用的建筑(场所)及其配套设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是否到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9类突出风险进行检查,确保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根据“一承诺”工作要求,书面承诺并提交9类消防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或防范措施已经落实到位。

三、认真落实“两公开”制度

凡涉及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公租房、校内经营场所等消防重点部位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制度。其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将照片、姓名、联系电话信息、工作职责等内容,按上级消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模板制作公开牌(见附件),上墙挂牌向社会公开。公开工作请于9月30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