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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师生骑行共享电瓶车安全教育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师生骑行共享电瓶车安全教育的提示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辖区交警部门通报称,因学生骑行共享电瓶车超载、超速、逆行、相互追逐等行为导致不少交通安全事故,有的因不戴头盔、逆行而受伤,事故责任认定困难。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提示:

一、为营造良好校园交通秩序,根据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共享电瓶车不得驶入校园内,望广大师生员工共同遵守。

二、师生员工在校外骑行共享电瓶车,务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驾驶,规范佩戴头盔,不得超速、超载、酒驾、醉驾、逆行、相互追逐;不得单手骑行,更不得双手脱离龙头;不得边骑行边接打电话,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骑行的行为。

三、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团等开展集体活动时,不得组织骑行共享电瓶车。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