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管理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假期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放假之前,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师生。一是开展一次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增强反恐、防火、防传销、防溺水等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注意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二是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保障“五一”节出行安全。教育假期回家的师生严禁坐超载或无证黑车;外出旅行的师生,务必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参加危险性活动。三是谨防各种骗术。教育学生不要轻易相信网络、QQ、手机等中奖信息,火车票、机票打折信息、兼职刷单信息,不要轻信安全帐户,不要轻易转帐,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和身份证,不要轻易示人,加强账号密码保护。四是严防盗窃。放假前特别强调锁好门、关好窗、切断电源。教育师生员工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尤其是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切忌在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存放,以防不法分子趁机作案。五是增强防火意识。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提高警惕,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动用明火。六是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不得在林区进行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七是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划船、游泳,不组织开展任何水上活动;要告知家长担负起监管责任。八是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不准擅自接待、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开启别人寝室住宿;不得酗酒闹事。

三、立即开展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检查电源配电板、电源电路、开关、插座、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安全报警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保管情况;门、窗及安全设施防范情况;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有无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