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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山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深冬季节的到来,草木日益枯槁,山林火险等级逐步攀升,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从当前起至明年春季,是山林防火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山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山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校花溪校区(斗篷顶山区)、鹿冲关校区均有大片山林,是我校最可宝贵的生态资源。由于冬春季节进山赏景游玩人员偏多,山林防火面临的形势愈加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主动履职担责,切实把山林防火作为今冬明春安全稳定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实。动员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支持参与山林防火工作,树立“山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打牢山林防火基础,为确保不发生山林火灾而积极努力。

二、深入开展山林防火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山林防火意识,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教职工大会、学生班会、宣传栏、微信、QQ和自媒体等平台,营造山林防火宣传舆论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活动,增强山林防火共识,大力传播山林防火知识和技能,从严压实山林防火责任,全面筑牢山林防火思想防线,让山林防火工作变成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切实做好火源管控

加强山林防火高危期安全监管,严禁任何形式的山上用火行为,严禁任何火源火种进入林地山区,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山上吸烟、野炊和野营,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开展探山探洞探险、打猎捕鸟、采集采药、打草打柴等可能产生山林火灾隐患的一切行为。

四、落实山林防火义务和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担负起山林防火责任,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员工支持参与山林防火工作,凡有利于推进山林防火工作的事项要积极支持,凡可能导致山林火灾隐患的现象要切实消除,凡有关山林防火工作的规定要严格遵守,凡影响山林防火工作的行动要及时制止,凡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处理。山林防火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师生员工支持参与山林防火工作及执行山林防火规定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各单位2018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五、做好相关信息反馈

凡有违反规定在山上用火、携带火源火种进山或其他影响山林防火安全的要及时向保卫处反映。联系电话:花溪校区:88525110 / 17784185075;‚鹿冲关校区86903011 / 18585011970。

贵州财经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