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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入户须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文章来源: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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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条件 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 二.审批程序 1.辖区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 2.审批后派出所办结。 三.所需材料 1.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户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或户口薄上能体现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证明); 4.户主或监护人申请。(署名处需手写)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2.《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保卫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