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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五一”将至,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决策部署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 “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落实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五一”假期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导向,层层强化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日常各项工作中,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突出重点,严格防控,守牢底线

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法制法纪宣传和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防溺水安全、防诈骗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放假期间要注重提醒,重点人员要重点关注。二是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要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对山体地质、食品卫生、消防设备、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危化品、供电设施、防雷设施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加强交通车、校园公交车等运营隐患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安全运营。各单位各部门要检查电源配电板、电源电路、开关、插座、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有无违规用电、用火等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保管情况;门、窗及安全设施防范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三是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各学院要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提醒家长履行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严防发生溺水安全事故。四是做好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培养和倡导文明乘车、文明过马路等良好习惯,强化师生安全出行意识;不得无证驾驶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五是做好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用火用电,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要在林区林缘玩火用火,不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不在林区进行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六是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加强教育力度,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等宣传阵地,通过召开主题班会、邀请专家授课、观看防电诈宣传视频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诈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特征、常见类型、惯用套路及防范技巧,确保学生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得到提升。七是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排查要求,加强心理问题摸排,开展心理危机管控,防止师生受伤和自伤;高度关注师生返校前后心理变化、情绪变化情况,防范“长假返校综合症”;发现学生有异常要及时沟通家长,做好家校协同、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等工作,切实防范因心理问题走极端的事件发生。

三、完善预案,加强值班,注重联动

各单位各部门在“五一”假期如有集体活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擅离职守;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务必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851-88525110(花溪校区)、0851-86902110(鹿冲关校区)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