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管理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各学院(部)、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落实好“四个一”工作:一是开设一个专栏。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开设专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集体学习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次以上。三是观看一部专题片。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四是举办一次宣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为广大师生员工宣讲安全生产有关知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打造平安校园。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贵州财经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对管辖范围和区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切实强化源头治理,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一是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在6月16日前后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好“6.26禁毒宣传日”活动。认真学习《禁毒法》,集中观看禁毒宣传片,加强对禁毒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师生员工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

(四)围绕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服务基层行动。一是“金点子”出一线。各学院(部)、各单位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出“金点子”,助推破解难题,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安全管理干部到一线。各学院(部)、各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动员安全管理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精准指导和服务,着力解难题、办实事,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落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密切结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双微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积极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