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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汛期已经到来,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加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压力,近日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对做好汛期安全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21〕21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进行专门部署,将工作做实做细。要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等原则。要进一步明确任务,针对汛期校园安全形势,早准备,早部署,突出重点,抓细抓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预警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做好防范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工作。

二、迅速行动,加强隐患排查

各学院(部)、各单位按照管辖范围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学校校舍。要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单体建筑物,以及围墙、护坡、护坎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受暴雨、洪水严重影响,存在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和附属设施,必须进行专业鉴定,确保安全后再使用。二是在建工程。要加强防汛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对因排除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要妥善安排。要针对汛情提高水电线路、配电设施检查频率,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三是校园及周边山体。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的配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要加强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易滑坡山体的检查。各学院(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及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确保过渡期安全。

三、注重防范,狠抓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行政会议、职工大会、班会、安全教育课、板报、宣传栏、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适时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利用班会、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形式,时时提醒教育。各学院各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游泳、划船等活动。

四、突出管控,做好值班值守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即发即报制度。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开展处置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