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管理服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强校园宠物犬和流浪犬严格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5-17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16年以来,我处与学校相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关措施,对各校区犬类动物进行了综合治理,校园内宠物犬、流浪狗等犬类数量明显下降。近期,校园宠物犬和流浪狗等犬类动物活动现象又有抬头趋势,一定程度上给师生的学习生活造成安全隐患。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将严格管控校园流浪狗等犬类动物,望广大师生员工给予理解和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流浪狗和宠物犬等犬类动物对校园安全环境的严重危害

近期,湖南某高校发生学生被流浪狗咬伤事件,社会上也不时传出流浪狗和猛犬伤人事件。我校流浪狗和饲养宠物犬问题,经过前段时间连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近期又有所抬头。流浪狗,没有定期免疫、驱虫,接触的环境恶劣,吃食没有健康保障,身上携带的狂犬病毒、鼠疫、跳蚤等病毒病菌和寄生虫的几率高,作为遗弃的动物,出于自身保护本能,可能会攻击人,流浪狗随地大小便也影响校园卫生。饲养宠物犬,虽然吃食检疫有健康保障,但在校园到处乱拉乱撒严重污染校园环境,有些身形高大的宠物犬,虽然性情温顺,在校园乱跑乱窜,给师生造成恐慌,宠物犬若不加管控,也严重影响师生的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流浪狗和饲养宠物犬出现在校园,不仅给师生带来严重不安全感,也给校园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已经成为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加大巡查管控力度

(一)保卫处将加大校园巡逻巡查巡控力度,坚持24小时巡逻值守布控,凡发现校园出现流浪犬立即采取驱赶和清理措施,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二)广大师生员工发现流浪犬,应及时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花溪校区:88525110,鹿冲关校区:86903011)及时反映情况,请安保人员迅速处理。要避免与流浪犬接近接触,不得擅自处理,不得私自收养喂养。

(三)严禁在校园内饲养放养宠物犬等类宠物动物,一经发现将责令饲养人立即清理,并将情况记录在案交由饲养人所在单位处理。擅自饲养宠物犬等类宠物造成校园环境污染或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根据影响程度责成宠物饲养人及时消除影响,造成损失的,饲养人要作出赔偿。

(四)取得宠物犬饲养合法手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妥善安排饲养地点,确保饲养规范,安全饲养,不得在教师公寓、学生公寓、校园广场、林地林区等公共场所和区域饲养宠物,不得给公共环境卫生造成污染,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五)对擅自在校园内和学校公共生活区饲养宠物犬和收养流浪犬实行举报制度,请广大教职工生互相监督,凡发现有擅自饲养宠物犬和收养流浪犬的,即拨打电话88525110(花溪校区)、86903011(鹿冲关校区)据实投诉。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各学院、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召开党政联席会、办公会、教职工大会、学生主题班会、安全工作会议等契机,适时宣传校园饲养宠物和流浪狗出没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解释学校治理流浪狗和饲养宠物犬的主导思想和要求,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积极支持参与平安文明校园建设,为把我校校园打造成平安和谐的模范之地作出应有努力。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