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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清明节期间师生春游踏青、回家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历来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食品卫生等事故事件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安全出行意识,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气温逐渐回升、师生出行量大的特点,精心安排,层层部署,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源的排查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平安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教育

(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采用无安全保障的出行方式,不乘坐无证无牌车、超员车、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提醒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清明节期间,保持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不得乱停乱放、逆行逆停、超速超载,各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及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学校各山林区域,一律禁止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入山各路口实行保安专人执勤,严禁携带任何火源火种进山;加强巡查和监管,杜绝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学校各楼宇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等,堆积杂物阻挡消防设施和消防应急通道。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公寓、食堂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做好食物中毒预防教育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单位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师生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门面的监督检查,严把采购、清洗、加工、销售、留样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餐桌。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整治,确保饮食环境安全。

(四)做好防盗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各单位下班后,务必反锁好办公室门窗,断开电源线路,随身带走自身贵重物品;单位重要财产要有专人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盗措施,加强防盗教育,全力确保不发生被盗事件。

(五)做好其他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清明期间雨水较多,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整治可能出现滑坡、落石、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路段,做好监控;二是加强在建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确保施工场地安全;三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及相关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严密、方法得当。要加强值班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到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

附件:保卫处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表

贵州财经大学保卫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