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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期末临近,暑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暑期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广大师生过上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切实做到安全稳定工作热情不能减、劲头不能松、标准不能降、保障力量不能弱,始终紧绷校园安全这根弦,保证期末和暑期平安稳定。现结合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如办公室、实验室、教室、楼梯过道、学生公寓、电机房、食堂、体育器材、校舍及附属设施等)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安全隐患排查。

(一)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消防设施及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办公区域消防栓水带、枪头、灭火器等是否配置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源线路是否老化、裸露及超负荷使用;照明设备、电源插座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等。

(二)做好本单位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检查工作。以资料室、档案室、实验室、贵重物品摆放室、图书馆、票据馆、档案馆等为重点,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安排到位,门窗锁是否完好,监控设备是否清晰,监控点位是否准确。

(三)做好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餐饮店安全检查工作。对学校食堂及校内食品餐饮店有管辖权和监督权的单位,要就学校食堂和校内食品餐饮店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是否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是否到位,有无留样食品;饮用水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定期检测水质和日常维护管理;是否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是否开展消防、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要针对暑期可能存在的强降雨天气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性管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校舍、附属设施、照明设施、枯枝朽木、病害墙体、体育器材以及供电、供气、供水等设施进行深入排查,并将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并是否上墙;各学院是否定期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学生是否有违规使用热得快、烧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等电器;是否有管制刀具;是否有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宿舍门窗锁是否完好,有无防盗漏洞等。

(六)做好在修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凡利用假期进行施工,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防止资产丢失和损坏。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防止各类问题或事件发生。外来务工人员不得擅自在学校空置房、架空层、楼角等角落违规住宿,不得私自搭建临时板房居住。

二、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及相关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广大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务必做到人员全覆盖。

(一)离校前关闭宿舍水源、电源,锁闭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二)电瓶车、自行车要妥善保管好,要有人负责看守,要摆放在有监控摄像头区域内。

(三)外出途中,乘坐正规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包用租用无经营证照等“三无”车辆,不得乘坐黑车、摩托车、农业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四)假期离校返家的学生,应立即回家,不应在外逗留。回家后应及时将信息告知所在学院,学院应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五)假期安排开展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拓展培训、就业见习等活动的学院,要明确带队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并随时与学院领导保持联系。

(六)利用假期外出务工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报备,必须查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前科,必须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必须摸清劳务输送是否存有欺诈和陷阱,必须确保劳动报酬当时当月结清,必须确保务工渠道安全稳妥,要严防被骗或误入传销非法组织。要加强防诈骗、防传销、防信息泄露等安全教育,提升法制教育实效性,引导学生学会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七)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统计和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对暑期留校学生进行统计,了解留校事由,安排好住宿,掌握生活动态,并指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暑期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宿管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督。

(八)教育学生少饮酒或戒酒,不得借酒滋事。从近年来学生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来看,因饮酒导致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对好酒、嗜酒的学生加强教育;校内各经营商店不得向学生出售酒类食品。

(九)做好防溺水、防中暑等教育。暑期正值雨季和酷暑时节,是溺水和中暑事件的高发期,各学院要教育学生不要到深水区域和水情不明河流、水域洗澡、游泳,决不能在汛期间到野外从事捕捞、垂钓等活动,避免发生溺水事件、遭遇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自然灾害;要学会科学合理降温避暑,户外活动要避免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避免中暑事件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对暑期前后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亲自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暑期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进一步细化、深化工作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加强值班,认真履责。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人员,并于7月13日前将暑期值班安排表交到保卫处综合科(立德楼248室),各学院要将暑期留校学生名册(含管理教师名字、电话号码)交保卫处备案。保卫处24小时值班,花溪校区值班电话:0851-88525110;鹿冲关校区:0851-86903011。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