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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 春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贵安新区有关做好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地落实。及时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研判会议,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安全稳定形势,充分做好风险预测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季开学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检查。将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教职员工按照岗位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工作责任。

二、突出重点,及时狠抓落实

(一)及时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积极通过“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借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班级群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全面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防盗、防火、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恐、防心理隐疾、防金融诈骗、防传销行骗、防非法集资、防校园套路贷、防宗教渗透等预警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坚决远离黄、赌、毒。各学院要完善安全教育成效评估机制,加强教育结果监督检查,实行学分制管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近期组织人员对所辖公共区域、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围墙内外、在建工地等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对校园消防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专项检查。逐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完成。对于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报相关部门协调帮助解决,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校园治安管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管辖区域“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切实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制定完善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制度措施,完善校园治安治理制度,配齐安保器械。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询问登记制度,禁止不明身份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保护个人财产,谨防盗窃,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人员、闲散人员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各教学单位要完善学生外出请销假管理制度,防止学生擅自离校引发安全事故。

(四)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全体教职工生要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在校园内骑摩托车、不在禁止通行路段驾驶电动车,自觉按照指定位置摆放车辆。校园内一律严禁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学生通行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对所辖区域的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遮盖、阻挡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要始终保持畅通。加强对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安全检查,不得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在师生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强对师生用火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六)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管,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学校食堂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种环节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堂开餐前,必须对餐具、后厨用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环节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不得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禁止使用转基因油。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证上岗、健康上岗。

(七)做好疾病传染病防控。相关部门要把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食品饮水安全作为重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强化、细化防控措施,防治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要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做好校园清洁卫生。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切实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流感、肺结核、水痘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管理。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进山打猎、采撷、野营、野炊、探险等活动。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校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二)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工作相关资料及总结材料报送保卫处综合管理科(立德楼24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4020863@qq.com。

特此通知。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