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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1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7〕1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扎实推进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组织机构

为确保贵州财经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贵州财经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贵州财经大学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活动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肖建宗

副组长:葛建军赵普

成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基建处、国资处、保卫处、创新创业办、后勤处、后勤集团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处,负责组织、协调贵州财经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

办公室主任:莫昌波

副主任:王波

联络员:游大勇

四、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6月1日,安全生产月的首日,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4、组织开展“回头看”,比照“安全文明校园”标准巩固提高;

5、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6、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要求将我校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年终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升安全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人抓,出实效,确保一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学校更加和谐稳定。

贵州财经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