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 本站首页 / 校园综治 / 治安管理 / 正文

第12期:我处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整顿行动

发布时间:2017-04-28 文章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4月中旬以来,我处针对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的校园机动车超速、超载、无证无照驾驶等交通管理乱象,多次组织安保人员,在不同路段对校园交通安全状况进行设卡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行为进行制止,教育引导校园内机动车驾驶人员依法按章行驶、安全行驶、文明行驶。这次行动,旨在通过交通安全教育整顿,及时制止各类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有效预防校园交通事故发生,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积极营造良好校园交通环境。

在校园相关路段存在的道路交通隐患问题和交通标志标识不完善的地方,我处将统计上报学校审批后进行整治和完善。在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上,我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校内所有机动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凡校内师生员工和各经营户需到我处注册备案,办理校园通行手续,摩托车、电瓶车务须在5月1日前办理完登记手续,贴上校内号牌;二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严格按照校园道路限速警示标识行驶,无限速警示标识的路段一律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三是引导驾驶人员要树立文明驾驶意识,在有人行走的地方,自觉礼让行人,学生上下课高峰期,服从安保人员指挥,不得擅自从中间穿行;四是严格执行校内交通管理规则,禁止逆向、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禁止问题车、危险车、报废车、无牌无照车在校园行驶;五是在校园内不得乱停乱放,机动车需停在停车位线内,非机动车需停放到非机动车摆放点。

凡有违反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造成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的,我处将对驾驶人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